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委會關于開展全省安全生產 年度考核和綜合督查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1-05
贛安〔2017〕1號
江西省安委會關于開展全省安全生產
年度考核和綜合督查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人民政府,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按照《江西省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贛府廳發〔2016〕62號文印發)、《江西省安全生產大排查集中行動工作方案》(贛安〔2016〕12號文印發)和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贛安辦明電〔2016〕25號)等有關要求,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省安委會決定近期組織開展全省安全生產年度考核和綜合督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和督查范圍
(一)考核對象:設區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委會成員單位。
(二)督查范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高危行業領域企業,重點檢查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有關工作落實情況。
二、年度考核和綜合督查主要內容
(一)年度考核內容。按照《江西省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2016年度設區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和《2016年度省安委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贛安〔2016〕11號文印發)有關規定進行。
(二)綜合督查內容。政府、部門層面重點督查以下內容:
1.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況;
2.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情況;
3.學習貫徹2016年1月6日、11月25日、11月27日召開的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2016年4月29日召開的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情況;
4.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工業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贛府廳發〔2016〕66號)情況;
5.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贛府廳明〔2016〕147號)、省安委會《關于印發〈江西省安全生產大排查集中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安〔2016〕12號)情況;
6.貫徹落實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贛安辦明電〔2016〕25號),抓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著重檢查專題部署安排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落實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防范措施情況。
企業層面重點檢查按照新《安全生產法》規定,制定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等情況。
三、時間及分組安排
從發文之日起至2017年1月15日前,省安委會組織11個年度考核和綜合督查組(以下簡稱“省安委會考核督查組”),分赴全省各地開展考核督查。省安委會辦公室派出1名處級干部為聯絡員,具體負責每組的銜接工作。各省安委會考核督查組負責1個設區市、1個省安委會成員單位,其中,在各設區市原則上工作3天左右時間,督查轄區內2個縣(區),至少包括1個工業園區;隨機抽查2-3個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市、縣(區)職能部門和1-2家生產經營單位。同時,在設區市人民政府自查自評基礎上,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2016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年度考核;在省安委會成員單位原則上工作半天時間。具體分組安排為:
1.省安委會考核督查一組,考核督查南昌市、考核南昌鐵路局
組長:省交通運輸廳領導
聯絡員:葉春生
組員:省安監局1人、省交通運輸廳1人、省供銷社1人、省工商局1人、省婦聯1人
2.省安委會考核督查二組,考核督查九江市、考核省國防科工辦
組長:省安監局領導
聯絡員:劉 武
組員:省安監局1人、省環保廳1人、省總工會1人
3.省安委會考核督查三組,考核督查景德鎮市、考核省旅游發展委
組長:省工信委領導
聯絡員:陳 勇
組員:省工信委1人、省水利廳1人、省商務廳1人
4.省安委會考核督查四組,考核督查萍鄉市、考核省公安消防總隊
組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領導
聯絡員:康 斌
組員: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人、省林業廳1人、江西煤監局1人
5.省安委會考核督查五組,考核督查新余市、考核省教育廳
組長:省旅游發展委領導
聯絡員:李德龍
組員:省旅游發展委1人,省體育局1人、團省委1人
6.省安委會考核督查六組,考核督查鷹潭市、考核省衛計委
組長:省國土資源廳領導
聯絡員:王小清
組員:省國土資源廳1人、省科技廳1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1人
7.省安委會考核督查七組,考核督查贛州市、考核省質監局
組長:省國防科工辦領導
聯絡員:鐘冬林
組員:省國防科工辦1人、省農業廳1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人
8.省安委會考核督查八組,考核督查宜春市、考核省公安交管局
組長:省發改委領導
聯絡員:姚 丹
組員:省發改委1人、省教育廳1人、江西煤監局1人
9.省安委會考核督查九組,考核督查上饒市、考核省工信委
組長:省安監局領導
聯絡員:楊慶華
成員:省國資委1人、省衛計委1人、江西煤監局1人
10.省安委會考核督查十組,考核督查吉安市、考核省交通運輸廳
組長:省質監局領導
聯絡員:涂國林
組員:省質監局1人、省總工會1人、江西煤監局1人
11.省安委會考核督查十一組,考核督查撫州市、考核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組長:省公安廳領導
聯絡員:羅國卿
組員:省公安廳1人、省安監局1人、省司法廳1人、省氣象局1人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安全生產年度考核和綜合督查工作,在認真開展本地區、本行業(領域)考核自查的同時,積極配合省安委會考核督查組做好相關工作。
2.省安委會考核督查組有關聯絡員要加強與組長單位、參與單位和被考核督查單位的聯系。參與考核督查人員名單和行程安排要及時報告省安委會辦公室。
3.各省安委會考核督查組要細化考核督查方案,切實增強考核督查的規范化、精細化水平。同時,要輕車簡從,廉潔自律,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
4.各省安委會考核督查組要將綜合督查情況及時向地方人民政府進行反饋,并將綜合督查總結報告于2017年1月18日前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聯系人:陳博;聯系電話:0791-85257022;傳真電話:0791-85257130;郵箱:bgs@jxsafety.gov.cn。
5.各省安委會考核督查組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有關省安委會成員單位考核情況,沒有被抽查的省安委會成員單位的自查情況,設區市安委會對縣級人民政府(含省直管試點縣)的考核情況,請于2017年1月18日前報省安委會辦公室。聯系人:謝澄宇;聯系電話:0791-85257035;傳真電話:0791-85257372;郵箱:zcfgc@jxsafety.gov.cn。
江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