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7日,注冊地位于江西省景德鎮市樂平市塔山工業園,法定代表人為張黎明。經營范圍包括一般項目: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合成材料銷售,專用化學產品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電子產品銷售,包裝專用設備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進出口代理,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樂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擴建年產3.2萬噸工業膠黏劑項目于2020年7月7日經樂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批準,項目統一代碼為:2020-360281-26-03-027030,陜西博仁安全技術開發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出具《樂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擴建年產3.2萬噸膠黏劑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于2021年7月7日取得景德鎮市應急管理局景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21]8號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沈陽石油化工設計院有限公司于2022年出具《樂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擴建年產3.2萬噸膠黏劑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于2022年4月15日取得景德鎮市應急管理局景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2]8號;樂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7日取得樂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樂發改產業字[2011]2號的《關于樂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年膠粘劑及1200噸/年水性乳膠涂料建設項目備案的通知》進行項目立項,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安全驗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該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換取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證編號:(贛)WH安許證字[2014]0806號,許可范圍:萬能膠(800t/a)、PU膠(4kt/a)、接枝膠(1200t/a),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9日,樂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3日向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遞交“關于推遲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的情況說明”生產許可證延期;根據根據(贛應急字(2021)190號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的要求,原6000噸/年工業膠粘劑與擴建項目合計為3.8萬噸年工業膠粘劑項目,沈陽石油化工設計院有限公司2023年8月出具《樂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年產3.8萬噸工業膠黏劑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景德鎮市應急管理局景危化項目安設變審字[2023]2號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樂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年產3.8萬噸工業膠黏劑建設項目于2023年12月27日取得樂平市應急管理局樂危化項目備字[2023]019號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回執》,試生產期限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本次驗收為樂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年產3.8萬噸工業膠黏劑建設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調整版),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甲苯、二丁基錫二月桂酸酯、四甲氧基硅烷、碳酸二甲酯、丙酮、乙酸甲酯、二甲基甲酰胺(DMF)、環已酮、六亞甲基二異氰酸酯(HDI)、乙二醇單甲醚、乙酸丁酯、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MDI)、異佛爾酮二異氰酸酯(IPDI)、甲苯-2,4-二異氰酸酯(TDI)、苯甲酰氯、三乙胺、溶劑汽油、二氯甲烷、環己烷、二氯乙烷、正庚烷、正己烷、松香、過氧化苯甲酰(BPO)、甲基丙烯酸甲酯(MMA單體)、四氫呋喃、丁酮、乙酸乙酯、磷酸、甲酸、120#溶劑油、二甲苯、成品工業膠粘劑(含溶劑型)、氮氣[壓縮的或液化的]、氟利昂(制冷劑)、柴油(發電機使用)。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通過對該項目現場及相關資料分析,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通過對該項目現場及企業相關資料分析,該項目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為為甲苯、乙酸乙酯、過氧化苯甲酰(BPO)、甲苯-2,4-二異氰酸酯(TDI)。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該項目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該項目產品膠粘劑(溶劑型)屬于危險化學品,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5號修改),該項目正式運行前,應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發改委令第49號修改),該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符合國家產業結構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西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應進行安全評價,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律、法規,對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是加強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樂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我中心對該公司擴建年產3.8萬噸工業膠黏劑建設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 項目組根據樂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及實地調查的情況,辨識和分析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重大危險源等。在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基礎上,根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安監總危化〔2007〕255號)的相關要求和項目工藝功能、設備、設施情況,確定安全評價單元。本評價報告采用安全檢查表法、危險度等進行定性、定量評價,對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進行評價,并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 本報告可為該項目投產后安全管理工作的提供依據,同時也可作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該項目的“三同時”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 在評價過程中得到了樂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有關領導、負責同志的大力協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謝。 |